来源:小编
时间: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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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学校代码:14139
办学层次:专科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是国家民政部直属的一所专门培养社会工作、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领域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集民政部培训中心、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民政部社会工作研究中心于一体的国家级民政高职教育、干部培训和科学研究基地。
一、专业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高职单招考试招生专业划分为不同的考试类,专业计划按照考试类分别编制,最终以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考试类 | 涵盖的专业 |
E考试五类(公共管理与服务、旅游、公安与司法(公安专业除外)等所涉及专业) | 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民政服务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婚庆服务与管理、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殡葬设备维护技术、公益慈善事业管理、陵园服务与管理 |
F考试六类(教育与体育(体育专业除外)、新闻传播等所涉及专业) | 影视多媒体技术、早期教育、学前教育 |
G考试七类(医药卫生(临床医学类专业除外)等所涉及专业) | 护理、康复治疗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健康管理、康复辅助器具技术 |
I考试九类(财经商贸等所涉及专业) | 大数据与会计 |
(二)报考条件
1.已参加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3.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二、录取办法
1.各类考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基础考试单科成绩,分数较高者优先录取。
2.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二志愿录取原则同一志愿录取原则。
3.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两项考试中考试科目有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者,不予录取。
4.通过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
5.入学后,公共外语课为英语。
三、免试录取
1.免试录取条件: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申请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2.报名:申请免试的考生,须符合以上规定并且已参加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单独考试招生报名。
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由本人持获奖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证、毕业证等证件,向我校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10-80206936(招生办))。经我校审核批准后,免试名单在我校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后,上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录取备案。
四、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各专业按学年收取。学费标准:6000元/学年,住宿费900-1200元/学年。
五、资助政策
学院设有完善的“国家—学院—社会”立体化的三级奖助学金帮扶体系。在校生可以通过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民政公益事业助学金等多方渠道获得奖励和资助,其中,学生获得的最高单项奖励额可达8000元/年,一学年累计获得的最高奖助额度可达21000元。奖学金、助学金可覆盖学院50%的优秀学生和100%的困难学生。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七、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部门: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
监督电话:010-80206932
八、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10-80206935、80206936、
80206932、80206930
咨询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
网站:http://www.bcs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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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办邮箱:1838221451@qq.com